历史文化名城保护
2019-12-10截至2017年底,全区有历史文化名城11座(含国家级5座)、名镇4个(含国家级3个),名村4个(均为国家级),历史文化街区17个(含国家级2个)、历史建筑265个。完成自治区历史文化街区、历史建筑保护信息系统建设工作。会同自治区文物局完成全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、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工作的自查工作,配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、国家文物局完成对全区的检查评估工作,组织落实对云南省交叉检查工作。组织对自治区历史文化名城、名镇、名村、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。来源:新疆年鉴20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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